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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物误转账,不当得利注意事项! 时间:2018/05/10

■案情回顾

林某曾2014年外出旅游期间,因购物店内有多家商贩一起经营,结账时不慎将购物款转账给其他商户贾某,林某发现转账错误后,通过旅行社取得贾某的联系方式,向贾某说明原委,并要求贾某将20000元款项退还。贾某起初表示待确认收款后将退还,但贾某一直未将该款退还给林某。

林某不得已诉至法院,诉请贾某返还钱款及孳息,并向法院提交了POS机银联小票和信用卡转账记录。法院通过审理后认为:“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。”林某误将现金20000元汇入贾某的账户,贾某取得款项后,未返还林某,构成不当得利。现林某要求贾某返还20000元及孳息,证据充分,于法有据,遂判决贾某归还林某15550元及相应利息,审结该起不当得利纠纷案。

■律师提醒:

网银、POS机转账简便易操作,但也易“手误”,大家在操作时,一定要仔细核对对方的详细信息,同时在发生失误时及时保存小票、转账记录等有关证据,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;另外,现今除银行的收款平台外,还有类似支付宝、理财公司等经人民银行审批许可收款的第三方收款平台,许多商家向这类第三方申请使用的POS机,很难体现实际的收款人,且很难明确交易账户和账号,进而导致举证困难的诉讼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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